[西城区]关于疫情间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原标题:西城区关于控疫情稳增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
各企业: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疫情、稳定经济、加快复工复产精神要求和《西城区控疫情稳增长促发展助力行动方案》工作部署,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序有力稳定区域商业经济增长,持续推进商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制定《西城区关于控疫情稳增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动商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坚持营业全力保障市场供应或依照防疫规定暂停营业的商业主体给予补助;对疫情防控期间为稳定市场供应做出贡献的企业予以奖励;对促进区域消费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促进消费增长,维护社会经济平稳运行。
二、对象与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1月20日-4月30日),按照政府要求坚持和持续营业全力保障西城区市场供应的大型综合商市场、综合超市、百姓生活服务中心、老字号企业、连锁便利店、药店、早餐规范店、菜店、搭载蔬菜的果蔬店、移动菜车和为区域疫情防控、稳增长作出贡献的企业。符合条件并参与西城促消费活动的企业。
三、防疫保障补助
(一)防疫保障物资补助
大型综合商市场:营业面积50000(含)平方米以上,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2万只;营业面积20000(含)-50000平方米,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1.5万只;营业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1万只。
综合超市(含连锁店):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1.5万只;2000(含)-5000平方米,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1万只;500(含)-2000平方米,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0.5万只。
百姓生活服务中心: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0.5万只、额温枪3把;营业面积500(含)-1000平方米,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0.3万只、额温枪2把;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下,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0.1万只、额温枪1把。
老字号企业:品牌注册在西城区的直营独立门店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0.1万只、额温枪1把。
连锁便利店:注册纳税且实际经营地在西城的24小时连锁便利店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0.1万只、额温枪1把。
早餐规范店:每店补助一次性口罩0.05万只、额温枪1把。
(二)测温安检门安装补助
疫情防控期间,区内大型综合商市场、综合超市、百姓生活服务中心、老字号企业,为保障安全营业主动安装测温安检门的,每安装一台设备补助0.2万元。
四、防疫保障奖励
(一)保障供应奖励
大型综合商市场:未享受市商务局大型商场疫情期间奖励资金的予以保障供应奖励7.5万元。
综合超市(含连锁店):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予以保障供应奖励15万元;2000(含)-5000平方米,予以保障供应奖励10万元;500(含)-2000平方米,予以保障供应奖励5万元。
百姓生活服务中心: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予以保障供应奖励10万元;营业面积500(含)-1000平方米,予以保障供应奖励8万元;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下,予以保障供应奖励5万元。
老字号企业:品牌注册在西城区的直营独立门店每店予以保障供应奖励2万元。
连锁便利店:注册纳税且实际经营地在西城的24小时连锁便利店每门店予以保障供应奖励1万元。
药店:营业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予以保障供应奖励1.2万元;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下,予以保障供应奖励0.8万元。
早餐规范店:每店予以保障供应奖励0.5万元。
菜店:每店予以保障供应奖励1万元。
搭载蔬菜的果蔬店和移动菜车:每店(每车)予以保障供应奖励0.5万元。
(二)无接触购物奖励
在疫情期间,利用科技手段和新装备、新模式、新场景、新业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无接触购物、效益明显(产生30%以上本企业营业额),且注册纳税在西城的大型综合商场和老字号企业每店奖励10万元、综合超市每店奖励5万。
利用小程序等手段,开展无接触购物和居民配送服务,且注册纳税在西城的百姓生活服务中心,平均每日达30(含)-50单的每店奖励3万元,平均每日达50单(含)以上的每店奖励5万元。
提供便民购物配送服务的便民服务网点每个点位0.2万元。
五、特殊贡献奖励
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疫情防控商品物资储备采购保障企业,在资金占用、人力成本、仓储储备、物资发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2月1日以前参与承担保障任务的企业予以特殊贡献奖励150万元;2月1日以后参与承担保障任务的企业予以特殊贡献奖励100万元。
六、防疫期间经济增长贡献奖励
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多种手段,不断推进经营提质增效,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企业予以奖励。注册纳税在西城的企业疫情期间营业额同比增长累计10-30%,奖励10万元;同比增长30-50%,奖励20万元;同比增长50%以上,奖励50万元。
七、促消费企业激励
针对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分别开展企业上线预热、促销活动激励、贫困帮扶奖励,激发企业参与西城消费的热情,叠加企业自主发券效应。
(一)上线预热奖励
按照企业在西城消费平台上线发券先后顺序,给予配资发券奖励。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前50名,按照0.3-2万元给予配资奖励,其中1-10名,每家最高配资奖励2万元;11-30名,每家最高配资奖励1.5万元;31-40名,每家最高配资奖励0.7万元;41-50名,每家最高配资奖励0.3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前50名企业按照0.1-0.6万元给予配资奖励,其中1-10名,每家最高配资奖励0.6万元;11-30名,每家最高配资奖励0.5万元;31-40名,每家最高配资奖励0.3万元;41-50名,每家最高配资奖励0.1万元。
(二)促销活动激励
根据促销活动安排,安排一定金额的资金组织已上线企业开展营销活动。在开展多业态、多行业综合促销时依据行业总营业额(销售额)在参与活动所有企业总营业额(销售额)中的占比确定本行业激励资金配资总额上限。在开展专项活动时,根据活动的内容和企业参与情况确定配资资金总额上限。企业定向消费券配资方式依企业促销投入采取不低于1:1比例匹配,且力度不低于企业折扣力度。依促销情况设置惊喜券,惊喜券折扣力度依单笔消费额分段设置。定向消费券与惊喜券可叠加使用,提高促销效应,拉动消费增长。
(三)困难家庭帮扶奖励
面向西城区困难家庭定向发放一定金额的西城消费暖心满减券,到指定超市购买生活必需品。满减券满100元减95元,5元由超市让利。依据家庭人数发放,每人发3张。
八、促消费贡献奖励
提振消费行动的收尾阶段,将分行业评估参加活动企业在活动中投入的力度和实际效果,拿出一定额度资金对促销效果好、拉动效益明显的企业给予奖励。依据各行业营业额或销售额的占比确定行业激励资金总额。依据活动期间每家商户的消费券撬动的消费总金额和消费券核销比例两个维度评估企业参与促销活动的效果并排出行业名次,其中消费总金额权重为30%,消费券核销比例权重为70%。在行业排名基础上,选取位次靠前的30%企业享受行业总奖金,其中,10%的行业领军企业享受50%的行业总资金,11-20%的企业享受30%的行业总资金,21-30%的企业享受20%的行业总资金。
九、促消费扩展效益奖励
对综合商业地产经营单位扩展促销费效益给予奖励。依据每个经营单位在西城促消费活动中消费券核销总额的占比确定和核算奖励经费。
十、平台协作奖励经费
为西城消费提振行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的平台企业给予奖励。依据每个平台企业在西城促消费活动中投入服务与资金量的占比确定和核算奖励经费。
西城区商务局
2020年6月28日
(此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相关文章:《[西城区]申报促企业发展措施的相关资金及物资》(点击跳转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