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打印方式和内容的通知
(原标题:关于调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打印方式和内容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自2019年11月10日起,开始对R11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打印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整试行,现正式通告有关调整变化如下: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打印方式由针式打印改为激光打印。
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副本,不再加盖副本章,改为打印“(副本)”字样。
3. 增加证书唯一识别号二维码。
证书记载的登记事项内容不变。同时,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特此通告。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020年4月24日
附:
调整后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正本样式
调整后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副本样式
官方原文连接:http://www.ccopyright.com.cn/index.php?optionid=998&method=view&optionid=998&auto_id=595
原文标题:关于调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打印方式和内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