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关于发放2018年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原标题:关于发放平谷区2018年度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平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平谷区财政局《关于平谷区专利资助办法(试行)》(京平科文【2016】31号)文件精神,鼓励发明创造,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区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对平谷区辖区内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的专利申请给予资助。
一、申报条件
专利授权日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的专利。
二、资助标准
(一)专利发明申请资助2000元。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各资助1000元。
三、申报专利补助费的企业或个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须加盖公章)。
(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提交专利申请摘要复印件;外观设计专利提交主视图复印件(企业须加盖公章)。
(三)专利申请相关费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须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是企业单位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标明开户行)。
(七)领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企事业单位及自然人于2020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谷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具体地址为平谷区林荫北街3号(原平谷工商分局)315室)办理,资金有限,发完为止。
联系人:路文
联系电话:69961503
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0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