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关于开展2019年中关村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创新企业和高端人才在门头沟聚集发展,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高精尖”产业的实施方案》,2019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企业在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以下简称“门头沟园区”)或门头沟区内国家、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租赁厂房或租赁楼宇;
(二)企业主导产业符合门头沟园区“一主三辅”(互联网、智能制造、医药健康、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定位和政府重点扶持方向,不符合门头沟园产业定位的企业不予补贴房租,如房地产置业等产业;
(三)企业已组建了企业管理团队并具有明确的企业管理制度;
(四)企业为门头沟园区“高精尖”企业。
二、支持标准
1、补贴对象:2019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用于对门头沟园区“高精尖”企业提供房租补贴。申报2019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的企业,需在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
2、补贴标准:门头沟园区“高精尖”企业租赁写字楼、厂房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连续3年全额进行房租补贴(不包括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超过1000平方米的企业按照1000平方米进行房租补助。申报2019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的企业,房租补贴计算基数为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内实际支付的房租费用(以银行支付单据及房屋出租方出具的发票为准),租金单价限价为租赁面积2.88元/天•建筑平方米,在不超过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的条件下,对于低于该价格的租金单价按照实际租赁价格为准,补贴系数为100%。
3、门头沟园区“高精尖”企业补贴年限最高不超过3年,每自然年可申报一次本政策;自企业首次成功申报开始,可连续3年申报本政策,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申报或审核不通过,则申报次数计入补贴次数内。
4、根据《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产业及项目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从严处理原则,已于2019年或2020年退租的企业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5、“2019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与“2019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房租补贴”政策不可同时申报。已享受过门创三十条房租补贴政策的门头沟园区“高精尖”企业其原补贴年限不计入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补贴年限内。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4.2019、2020年未退租的说明及2019、2020年租赁合同复印件
5.提供首次成功申报的证明材料,出具本次是第几次申报的书面说明
6.企业管理制度
7.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8.租赁合同复印件
9.补贴期间实际支付租金发票复印件
10.实际支付房租银行回单复印件、交付通知单等其他证明租赁期限材料复印件
11.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纸件一式四份(需胶装)、《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电子版文档一份(见附件)和申报材料盖章版电子扫描件一份;企业所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时需同时出示材料原件。
2.申报材料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4)2019年、2020年未退租的说明及2019年、2020年租赁合同复印件
5)提供首次成功申报的证明材料,出具本次是第几次申报的书面说明
6)企业管理制度
7)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8)租赁合同复印件
9)补贴期间实际支付租金发票复印件
10)实际支付房租银行回单复印件、交付通知单等其他证明租赁期限材料复印件
11)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应当左侧装订并添加页码编号,每份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文件应当整洁、清晰,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与受理
1.受理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请各企业将材料提交至所属孵化器,由孵化器在规定时间内(2020.4.1-2020.4.15)统一送至石龙管委高精尖企业服务部。
2.联席会成员单位是该专项支持资金的受理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官网发布通知并组织申报,申报企业在受理期限内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联席会各成员单位。
(二)审核
1.各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受理与初审,初审后于2020年4月15日前汇总至联席会办公室。
2.联席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核算补贴金额,形成补贴方案后,由联席会办公室统一报联席会评审。
(三)公示
补贴方案经联席会评审通过后,由联席会办公室报区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批准获得本专项支持资金的企业名单将在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网站进行公示(网址:slkfq.bjmtg.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公示结果组织资金拨付。
(四)资金拨付
该专项支持资金由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管委会财务审计部统一拨付。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石龙管委 莲石湖西路98号院6号楼 孙欣 60865019
区发改委 新桥南大街甲28号 安宁 69824360
区科信局 新桥大街40号 贺虹 69854033
区税务分局 龙源路4号 李娟 69844986
区统计局 中门寺街16号 孙旭 69842142
区商务委 双峪路39-1号 王玥 69844215
区工商联 新桥大街44号 安鑫 6985238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滨河路70号 马钧 69869726
区人保局 中门寺街16号 赵川 69843949
区财政局 滨河路56号 陈杰 69839232
通知及附件材料下载:/uploadfile/upload/file/20200402/20200402092254_14737.doc
附件下载请登陆http://u.163.com/vV9SWtYn
提取码: 6MxrVuhv
《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附件)
联系方式:60865019 孙欣
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19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