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丰台区专利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根据《丰台区专利促进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现启动2020年丰台区专利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丰台区2020年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重点扶持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领域。结合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工作,重点关注医药、物流等与抗击疫情有关的领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是在丰台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如果所申报项目的核心发明专利涉及到多个专利权人的,提供《专利转化知情同意书》(附件1)。如果申报单位不是专利权人,应取得专利权人的独占或实施许可合同,并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二)专利转化项目依托的核心专利是指专利权有效且没有专利纠纷的发明专利;
(三)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并且项目单位有配套资金;
(四)申请资助的专利转化项目,原则上应是已经完成项目研发,正在实施的项目,项目单位具备产业化条件,并可预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期为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丰台区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列入市区高精尖产业的项目、市区专利示范试点单位的项目或在专利转化工作中有特色示范的项目;
(六)申请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转化项目,可以是针对2019-nCoV的快速诊断试剂的转化及相关治疗药物的转化。快速诊断试剂转化包括采用免疫法、核酸法等。治疗药物转化包括已上市药物的筛选验证以及抗体、疫苗类抗病毒新药等;
(七)申报单位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有专利转化的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及充足的自有资金。
二、申报材料
(一)《2020年丰台区专利转化项目申报材料》;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进行证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三)发明专利证书(含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成果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四)专利转化项目经费来源及已投入资金证明(如银行对账单、发票等);
(五)2017、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1-3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六)争取优先支持的其他附加说明材料;
(七) 项目单位及项目简介,单位及项目照片(3-4张)。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16日,周一17:00前提交《2020年丰台区专利转化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电子版(请认真阅读附件2内的编写说明),邮箱:ftqzczx@163.com,邮件名称:2020年专利转化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二)电子版审阅合格后,我局将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告知各项目单位,并通知提交纸制材料的具体截止日期;
(三)纸制版申报材料参照以下要求:
1. 申报材料均一式2份,统一在每页的右下角编写页码,用A4纸单面打印并胶装成册;
2. 申请表首页、申请报告书首页及第十二项(签署意见及承诺)、申报单位承诺书和成果预期情况表加盖公章。另外,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凡是标注“签字”的,均需手签字,不得加盖人名印鉴章,整个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
3. 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请提供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供核对,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昊 马静
联系电话:010-63396621
电子邮箱:ftqzczx@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政务服务大厅三层3010
丰台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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