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关于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内容详见下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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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综合业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