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关于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内容详见下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