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小微企业申报研发经费补贴问题的解答
支持对象指的企业为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从业人员100人以下,2019年度研发费用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在示范区范围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是指2019年度企业每月平均人数100人以下。
本次小微企业研发补贴对企业2019年研发费用进行支持,采取后补助经费的方式,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额度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小微企业研发费用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投入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1)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指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以及外协加工费等支出。对于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指标应与相应会计科目当年实际发生额一致,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包括原材料费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含设计费、装备调试费等)等。对于在财务上未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指标应分项目归集整理,即按项目分列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其他费用等支出项,再加上未列入项目经费的相关人员工资、管理和服务费用等支出取得。
(2)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指企业形成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原价。对于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3)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研发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1)企业2019年度研发费用在20-100万元的,按不超过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2)企业2019年度研发费用高于(含)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按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3)企业2019年度研发费用高于(含)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中关村管委会官网会发布申报通知,在规定时间开放申报系统,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网上审核的方式。企业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只要符合2020年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同样会给予相关支持。
小微研发费用申报审核过程中,将对企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两年内(2018年和2019年)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予支持。
企业需要将公司的开户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变更说明(加公章),将以上所有材料寄送到管委会备案。
申报单位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注销或迁出北京的,终止申报资格。在款项拨付过程中注销或迁出北京,终止拨付。
如果企业既是村高新又是国高新企业,企业只需提交村高新证书即可。
国高新企业须注册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范围之内。如果企业只是国高新企业,但注册地不在一区十六园范围内,则不具备申报资格。企业是否在示范区范围内可咨询所属园区管委会。
如果企业是村高新,则不受注册地的影响,直接提交村高新证书复印件即可。
企业请登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中关村)查询相关政策。
(1)优化线上申报系统和流程,对线上申报系统进行升级,优化企业所需提交的资料内容,确保各项研发费用数据与相关证明材料一一对应,并实现部分数据自动关联审核,提升企业政策申报的便捷性和易用性。优化审核流程,初审和复审全部在线完成,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2)审核通过的企业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人才招聘、专业服务、行政办公等方面的需求,主动与孵化器、云、在线办公、在线招聘、IT技术在线学习、线上法务或财务服务、检验检测等平台类服务商进行沟通,争取其为享受政策的小微企业提供一定的服务优惠,逐步打造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服务包,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企业在填写及上传附件前,务必核对所有填报所有内容项,核对无误后再确认申报。一经提交系统,审核机构按照企业已经提交的数据作为最终数据, 不再退回补充。
申报系统中提到的上一年度指的是2019年度,本年度指的是2020年度。
关于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需要提供每位研发人员工资银行回单、企业做账凭证以及研发人员每人每月的实发工资数。如果银行回单是公司为单位的表格,企业则需将每个研发人员的详细明细单独列出。
研发人员差旅费需要拆分开单个人重新计算。
CEO不属于研发岗, 不得计入研发人员工资部分。
首先需要企业明确这三个技术骨干的工资以及相关产生的费用是由哪个主体来负担,如果负担的主体不是申报企业主体,这部分费用不予以支持。 如果负担的主体为申报企业主体,这部分费用需要提供员工的劳动合同。
申报该项目时,请登录填报系统,依据系统提示填报各项支出。每个科目金额可以是相关研发费用的汇总数,但须在附件内上传单笔金额明细,并提交每笔金额的证明材料。
研发人员工资按照总额填写,单据要上传银行回单、企业做账凭证(工资单)以及研发人员每人每月的实际金额。
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中五险一金是公司及个人缴纳的全部,缴纳清单要加盖公司公章。公司代个人缴纳部分放入工资总额里面,五险一金是填写研发人员在职期间所产生的费用。
研发费用清单中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经费支出指的是研发专用固定资产 。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项指的是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 。
研发费用清单中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等的折旧费是指研发专用固定资产设备的折旧费。
研发人员工资属于研发费用,每个研发人员的人工费要单独核算。研发人员以入职时签署的劳动合同确定的岗位为准。每个研发人员都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
(1)研发人员劳动合同;
(2)所填报每个研发人员的2019年12个月的财务做帐凭证和银行回单;
(3)所填报每个研发人员的2019年12个月的社保做帐凭证和社保回单;
(4)如果研发人员的做帐凭证及回单是以公司为单位的, 企业在填报时需将研发人员的花名册, 以及每个研发人员,每个月每个人的明细表作为补充材料上传至社保,或工资附件栏中。
1. 需要有充足的辅证材料证明相关现金支票是实际用来发放研发人员工资。以支付宝,微信或现金形式放发的工资不予以支持。
2. 员工的社保通过挂靠第三方代理公司缴纳的,需企业提供与第三方的委托协议。同时,企业提供的研发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必须与第三方付款回单和社保证明的人员名单相对应。
3. 除合同外,企业必须要提供相应发票。
4. 系统“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这部分,需要提交2019年度 “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相关材料,标星号的都是必填项。
5. 研发费用资金申报不需专项审计,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6. 小微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资金每一项金额都是汇总金额,附件上传单笔金额,单笔金额要与所填的汇总金额相对应。
7. 小微企业研发费用申报说明在每一个具体填报的页面内均有显示。无特殊说明的,都是填写2019年度金额和数据。
8. 公积金相关材料必须要显示企业名称。
9. 无法提供社保单据的离职研发人员无法计入研发费用内。
10. 如果申报相关费用,必须上传相关附件。
11. 所申报的研发费用资金总额要与提供的发票及凭证对应。
12. 小微企业研发费用附件要求详见填报页面注释。
13. 租用合法且符合条件的经营性、科研性用房支出才能纳入支持范围,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协议不予以支持。
14. 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支持范围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以发票时间为准。发票期在2019年12月以后的,不计入本资金申报费用,企业可在明年进行申报。
15. 用于研发的房屋租金可在“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建筑物”科目中填报。研发和生产共用的,按照研发使用的面积占比对租金进行分摊。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协议不予以支持。房租发票内容只可为:房租。房租的发票内容为服务费等不予认定。
1. 2018年及2019年涉及有征信问题的企业。
2. 研发费用审核后不足2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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