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的文件要求,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会员;

(二)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的文件要求;

(三)申报单位不得通过其他单位重复推荐。


二、工作流程


协会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


(一)评审

协会将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公示

协会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三)推荐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分配方案,协会将择优推荐参评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下载最新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8/27/art_394_169684.html)。


(二)每个项目需报送电子材料1份。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WORD2007文档,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以“专利号+授权公告文本”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授权公告文本”);

 4.共有专利权人声明(如有,需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PDF扫描件)

一个推荐项目电子材料制成一个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


(三)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17:00前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未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10)62153721

电子邮箱:huangying@ppa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中国新时代大厦三层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

1.附件.共有专利权人声明.doc

2.中专协发〔2021〕18号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pdf


原文标题: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ppac.org.cn/news/detail-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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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知识产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