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申请高新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景山区促进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现对我区首次获得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进行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主体。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在石景山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单位,且实际办公地址位于石景山区;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石景山区联合惩戒“黑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2020年首次获得,复核通过的企业不符合条件;

5.已填报2020年度火炬统计年报或中关村园区统计年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

2.申报单位所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电子版(纸质证书清晰扫描PDF格式);

3.申报单位在石景山区办公的有效房屋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4.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


四、征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到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支持,且不纳入下一年度支持。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登录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qyfw.bjsjs.gov.cn)进行注册认证,进入“科技服务”-“项目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系统审核通过后,须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信息,对于提供虚报信息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被纳入失信记录,影响下一步政府资金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7502255198  13801325311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材料真实性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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