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2021年高新认定申报安排
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科高发〔2021〕30号)的规定,经研究,启动门头沟区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进度安排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0日、6月15日、8月2日、9月15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二、纸质版材料受理
1、正本一份,左侧胶装成册,右侧盖骑缝章。另自留副本一份备查。其他要求,参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查看网址:http://kw.beijing.gov.cn/)
2、《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纸质盖章版一份(表单较长,可横版分页打印,盖骑缝章)。《登记表》与正本申报书中数据需确保一致。纸质材料提交前,请将《登记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xjjscx@bjmtg.gov.cn。
3.特别提示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中介机构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三、受理地址
门头沟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综合窗口(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工作日9:00-17:00。
咨询电话69854033。
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登记表(请勿修改格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