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我中心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按现有程序办理缴费手续后方可受理。
二、2017年4月1日起不再发放各登记、查询申请的缴费通知书。登记、查询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
三、2017年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毕缴费手续,逾期未交费的将终止办理。
专此通告。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017年3月29日
【注释】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包括: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含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费;
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5、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
6、查询费。
【通知原文】